公告公示
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946    更新时间:2022/12/12

 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遥测心电监护设备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城投佳境小区三号楼一单元12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2-23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HSCX-AK2022-028

(二)项目名称: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遥测心电监护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200,000.00元

(四)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根据业务开展需要,需购置遥测心电监护仪一套,该设备已经纳入医院年度设备购置预算,项目预算为20(采购内容详见第四章谈判内容及技术要求) 

(五)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可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 3、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注册证有附件的,还须提供附件);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注册证有附件的,还须提供附件);4、采购活动中未被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述材料及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质(资格)要求均为必备条件。其他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2-12-12 09:00:00 起至 2022-12-16 17:00:00 止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城投佳境小区三号楼一单元124号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投标供应商携带资质要求1-4项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在代理机构处进行报名并交纳资料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2-12-23 14:30:00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城投佳境小区三号楼一单元124号(小区外门面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

地址:高新区创新路南侧文景路以东

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0915-2310570

(二)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润苗

话:18292518807

真:0915-3167899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宏盛长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安康市中医医院

 

                                         2022年12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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