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转运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920    更新时间:2023/1/4

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转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转运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SCX-AK2022-036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

    址:安康市高新区创新路与文景路交汇处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宏盛长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城投佳境小区三号楼一单元124号

联系方式:0915-3167899

五、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转运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采购预算:270000.00元。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供应商购买文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加盖原色公章。不提供邮寄。

七、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3年01月04日起至2022年01月10日(每天9:0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城投佳境小区三号楼一单元124号

3、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4、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6日14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6日14时30

3、投标开标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城投佳境小区三号楼一单元124号会议室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东路47号

联系人:刘炳康

电话:1399151775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寇勃然

话:15667862189

真:0915-3167899

陕西宏盛长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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